道路可以圍起來嗎?


既成道路已供公眾使用數十年,因此,雖然土地所有權人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,但不能將其圍起來阻止公眾通行。既成巷道的認定應以「供公眾通行」為核心要件,同時符合《民法》第787條所規定的必要通行權,並可依據《民法》第851條和第852條的規定,因時效取得通行地役權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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